杰利?罗尔?莫顿(Jelly Roll Morton)是本栏目所介绍的第一位爵士音乐家。据他自己称,他是1885年出生在新奥尔良,但没有关于他生辰的任何官方记载。莫顿的真正姓名是Ferdinand Lamothe 或Ferdinand La Menthe,为了不想让别人把他当作法国后裔,他把自己的姓改为了“Mouton”,这是他母亲的姓,最终他的姓变为了“Morton”。
他是一个克里奥尔人,这是欧洲殖民者与黑人的混血后裔人群。与有着更深色皮肤的非洲裔美国人相比,新奥尔良的克里奥尔人通常会接受到正规的音乐教育,能够识谱、创作,并且拥有极敏锐的耳朵,听到的音乐就能弹奏出来。莫顿也不例外。
莫顿的一生是一段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他的童年很艰苦(他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的母亲也在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在年幼的时候他就不得不学会照顾自己。他起先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乐手,同时也是个皮条客,一个经常寻衅打架的麻烦制造者。他经常出没在新奥尔良臭名昭著的红灯区,在妓院和破旧的酒吧中演奏钢琴,在他的兜里始终揣着两样东西 - 一支手枪和一瓶威士忌。莫顿个性张狂喜爱炫耀,总是穿着裁剪得体的时髦套装,甚至连微笑时都要清楚地露出他那颗镶着钻石的门牙。
莫顿后来移居到了密西西比,在那里他被错认为是抢劫邮车的罪犯,被判刑监禁一百天。他逃脱了刑罚,回到新奥尔良,又继续演奏钢琴,并且开始尝试作曲。1923年,他来到芝加哥,这时活页乐谱出版已经成为了一个很**的行业。以前,音乐演奏者们对出版商很冷淡(有时也不愿出唱片),因为他们怕别人将自己独有的弹奏手艺偷学走。但是当金钱的诱惑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也就把所有的顾忌抛在脑后了。Jelly Roll 莫顿发现自己坐在了音乐作曲的金矿上。那段时期对他来说是非常繁忙的,他与不同的音乐家合作,录制了三十多张唱片,这些作品是莫顿早期创作演奏过的一些曲目,包括“Jelly Roll Blues”,“Black Bottom Stomp”,非常著名的“King Porter Stomp”和“New Orleans Blues”,还有些近期作品,像“Grampa’s Spells”,“Wolverine Blues”,“London Blues”和“The Pearls”。它们为莫顿和出版商Melrose兄弟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成功。
1926年,莫顿与Victor唱片公司签约,并开始以乐队的形式录音和演出,他们取名为“Jelly Roll Morton和他的红辣椒”,他与这个乐队合作是他音乐生涯中的颠峰时期。乐队由一些新奥尔良的乐手组成,较为知名的是单簧管演奏者Omer Simeon,长号演奏者Kid Ory,贝司手John Lindsay,还有鼓手Baby Dodds。乐队在十六个月当中连续录音,像一架运转不停的机器。
尽管当时莫顿在一派繁荣景象的爵士音乐界已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了,但新思潮、新风格不断涌现,一些新人也后浪推前浪地相继走到爵士乐的前沿,包括King Oliver, Louis Armstrong和Duke Ellington等。他们改变了人们对音乐的取向,使得莫顿渐渐地失宠而最终被遗忘了。他与他的伴侣Mabel Bertrand(一位舞蹈演员,莫顿称她为“妻子”,尽管他们从未正式结婚)移居纽约,标志着他没落的开始。他身无分文,为了生存,不得不又到那些小酒吧演奏,偶尔有人认出他来,也只会为这位辉煌一时的音乐家叹息。虽然他的唱片还有着不错的销量,但在经济上他丝毫得不到好处,因为Melrose兄弟公司利用法律的空子骗走了他几乎所有的版税。
1935年莫顿移居到华盛顿,在那里他遇到了专为国会图书馆整理音乐档案的学者Alan Lomax。Lomax对莫顿进行了采访,并作为资料录制了下来。在录音中,莫顿不时地用演奏来证明了自己“发明了爵士乐”的观点并不是夸夸其谈。尽管评论界很多人都对莫顿自我标榜为“爵士发明人”的说法进行抨击和耻笑,但从他对后来音乐家所产生的影响上看,他确实在爵士乐最初的发展上占有重要的位置。那份录音资料至今仍保留在国会图书馆中,是研究莫顿生平和其作品的珍贵资料。
1938年,他决定搬回到纽约,并想通过法律程序向Melrose兄弟公司索回自己应得的版税。但这时Melrose已将莫顿音乐的所有权卖给了Edwin H. Morris公司,这就使得莫顿无从起诉他们。莫顿的健康状况愈来愈差,1941年7月10日,他因心脏病在洛杉矶去世。
莫顿的风格
“我在1902年的一个星期天下午发明了爵士乐。”- 莫顿这句挂在嘴边的自负的宣言经常引起很多争议,很多人批判他,也有人嘲笑他。他这样说是有些夸大其辞,但不得不承认,他对爵士乐早期的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他的许多作品创作很复杂,有着多重的段落,节拍中断的连接句,乐器编配上频繁转换,以及速度极快的节拍。在他的作品中听出明显的Ragtime风格影响的痕迹,但其中复杂的旋律运用暗示出了爵士乐朝新方向发展的趋势。莫顿喜欢将一首曲子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演奏,以显示他的爵士演奏风格,首先用Ragtime风格,使用平均的八分音和十六分音,然后是爵士风格,使用摇摆(swing)感觉的八分音和十六分音。
莫顿对于乐曲过于苛刻的编制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编配(arrangement)”有些出入,因为他的音乐不论与Swing时代的较规整的乐曲或与现代爵士的创作比较自由的乐曲相比,都没有什么相同之处。但它拥有着同样的活力:即兴演奏精简但使用得恰到好处,极具表现力。他的作品注重乐队整体演奏,大量运用不同乐器组合所产生的声音动态,将新奥尔良风格提升到新的演奏技术高度。当“红辣椒”乐队在现场演出时,人们几乎听不到他们用与唱片中相同的速度来演奏一首曲目。莫顿总是在乐曲的开始让乐队积蓄能量,直到最后的高潮段落再将激情释放出来。
爵士乐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协调好一些明显对立的特性:即席改编与完整的创作,演奏时的自发性与控制,情感与技术。莫顿的音乐带给我们的是他在这一课题上的全新观念。在他的任何一张唱片中你都既能听到酣畅淋漓的即兴演奏,也能听到很中规中矩的布鲁斯演奏;在新奥尔良乐队“嘈杂”的乐风中,也有“大乐队”式整齐划一的乐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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